离退休教职工党委工作职责
一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,制定分党委的年度工作计划,并负责贯彻实施。
二、认真抓好党的政治、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建设,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,使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、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。
三、负责对离退休党员和在职职工的教育,严格党的组织生活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维护党的纪律,监督党员履行义务,保障党员权利。
四、负责分党委的制度建设,切实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;坚持每月一次的政治学习制度;坚持慰问、看望生病住院和长期卧床在家的老同志制度等。
五、加强分党委的自身建设,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。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,做到工作有计划、有检查、有总结。
六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,开展尊老敬老的宣传教育活动,宣传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,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,组织开展为老年人送温暖活动。
七、认真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,组织离退人员严格执行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,保持离退休人员的安全与稳定。
八、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,组织开展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文体活动和参观考察活动等。
九、认真完成校党委和校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离退休工作处工作职责
1.负责落实离退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。
2.负责定期组织政治学习,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,组织离退休人员严格执行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。
3.及时收集整理、上报离退休人员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。
4.做好文化养老工作,不断丰富离退休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,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。
5.做好离退休人员的节日福利发放、健康体检组织协调、医疗保健报销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。
6.做好春节、重大节日纪念日、离退休人员生病住院期间的走访慰问及长期外地居住、困难家庭等特殊人员、特殊家庭的服务工作。
7.负责开展尊老敬老的宣传教育活动,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,组织开展为老年人送温暖活动。
8.做好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。
9.负责学校位于济宁市区经营用房的管理工作。
10.完成学校和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。